连续2年被检出“问题论文”:严重影响学校“双一流”评价结果

2019-12-30 16:41:41  文/湖北省洪湖市  浏览 1978 次

摘要:本文是来自湖北省洪湖市的网友投稿,由 喜迎十八大作文 编辑发布关于连续2年被检出“问题论文”:严重影响学校“双一流”评价结果的内容介绍

原标题:连续2年被检出“问题论文”:严重影响学校“双一流”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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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湖大学发布官方消息,生命科学学院迎来了首任院长于洪涛。2019年11月中旬,学习部传出消息称,国务院学习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学习部发展规划司、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学习司,对2018年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发现问题突出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了集体约谈。

一读君看到消息后就好奇,是否会有一些高校也成了被约谈的学位授予单位,但从学习部官网和官方媒体公布的新闻稿来看,被约谈单位均未具名。

而近日,山东大学研究生院的一纸通知则披露了关于此事的进一步详情。一读君今天特意将此通知转发如下,希望能给同样存在类似问题的高校提个醒,大家一起防微杜渐,提升博士学位论文整体质量!

图文无关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近日,学习部反馈了2018年度博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抽检对象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6月30日授予博士学位人员),我校(即山东大学,下同——编者注)被抽检博士学位论文82篇,其中4篇学位论文被认定为“问题论文”

山东大学已经连续两年在学习部抽检中出现问题,且数量和比例均呈上升趋势严重影响我校“双一流”评价结果和办学声誉学习部已对我校进行约谈,要求立即进行整改

通过对近年的“问题论文”分析,发现在职攻读学位研究生、指导学生较多的导师易成为“问题论文”高发人员,部分学科成为“问题论文”多发领域综合近年来“问题论文”的专家评阅意见,发现主要问题集中在创新不足、研究深度不够、研究方法简单、工作量或实例单薄、选题不合理、书写不规范不严谨等方面

为进一步提高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整体水平,强化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落实研究生培养及学位授予各个环节岗位职责,切实保障博士学位授予质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

1.强化制度落实。各单位严格执行学校《山东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规定》、《山东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实施办法》、《山东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处理规定》、《山东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和《山东大学关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研究生院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2.强化过程管理。高度重视研究生论文写作能力和研究方法的培养,切实落实学位论文选题、开题、论文进展汇报及中期考核、学位论文预答辩、匿名评阅、学位论文答辩、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论文提交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把关作用。不能单靠外审论文代替内部质量控制,不能用后置检查环节代替前置控制环节要消除学生的“闯关”思想,杜绝导师和专家的“手软”现象要避免重科研论文、轻学位论文的情况,尤其要重视并追踪质量控制环节后研究生对论文的修改情况,避免过程管理流于形式。研究生院将成立督导组,针对相关节点开展督导检查。各单位培养质量指标将被纳入招生计划计算体系和年终绩效考核体系,形成研究生学习工作闭环。

3.加强责任追究。学校将严格按照《山东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中“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处理办法(暂行)》的规定,对相关单位进行质量约谈、暂停相关导师的招生资格、扣减相关单位招生计划和津贴,在后期统筹博士增量计划时对相关单位不予考虑对于“问题论文”的相关专家委员会成员,学校将予以备案,对于连续出现问题的,将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不再准(邀)其参加学位授予工作,是我校研究生导师的,将视情况给予约谈直至暂停招生的处理。如果专家在筛选或答辩过程中明确提出问题和修改意见,学生没有按要求修改的,相关专家不承担责任。研究生院将对相关单位、学科和导师进行重点跟踪,督促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1.立即开展对2018年9月1日—2019年9月30日期间授予博士学位人员(附件1)的学位论文自查自纠工作。各分会召开博士学位论文自查自纠专题会议,制定排查方案,组织导师和专家认真排查相关学位论文有无质量问题,确有质量问题的,于12月8日前将论文信息(作者、题目、专业、指导教师、授位时间)和论文审核意见以书面形式报学位办公室。

2.增加论文自审环节自2019年12月份授位开始,各分会要在每次授位表决前,组织专家对已通过答辩拟授予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进行再次审核,审核时要参照“问题论文”常出现的质量问题,按照高标准对论文质量、是否按外审和答辩意见修改论文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仍需进一步修改的,返回让研究生修改,修改合格后方可参加表决。各分会报送授位名单时,请同时从系统导出并填报附件2。

3.增加答辩汇报内容从2020年3月份授位开始,研究生在论文答辩时,要对预答辩及论文外审专家的修改意见及修改情况作出详细说明,并记入答辩记录。

下一步,研究生院和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制度规定,严格过程管理,加强学风建设和学术规范学习,不断提升导师育人能力,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附件:

1. 2018年9月1日—2019年9月30日期间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

2. 博士学位论文审核情况表

山东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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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1月14日电(记者施雨岑)记者14日从学习部获悉,国务院学习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近日会同学习部发展规划司、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学习司,对2018年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发现问题突出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集体约谈

约谈强调,各单位要依托学位评定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对近年来本单位存在问题学位论文进行全面分析,倒查博士研究生质量保障中的薄弱环节,形成问题清单。同时,要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对招生遴选、培养过程、论文完成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要健全导师评价机制,明确导师岗位聘任要求。

约谈要求,各单位要立即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各单位在2020年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中问题论文的篇数和比例要大幅降低

据介绍,2018年随机抽检博士学位论文6572篇,占全国总数的比例为10.4%。

(综合自山东大学、中国政府网等相关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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