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要求线上培训12月10日前申请备案!将建黑白灰名单管理

2019-12-03 17:05:21  文/四川省达州市  浏览 185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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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江苏要求线上培训12月10日前申请备案!将建黑白灰名单管理

12月2日,江苏省学习厅发布《江苏省校外线上培训备案细则(试行)》,要求已开展线上培训的机构于12月10日前完成备案材料在线提交,今年底完成全省此类机构的备案工作,并将建立黑白灰名单对线上培训机构进行管理。

该文件规定,需要备案的机构为江苏境内取得ICP备案,利用互联网技术,面向中小学生(含中职学生)实施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的平台,涉及人工智能教学、教辅、工具等各类新平台、新形式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可参照文件主动申请备案。

备案审查重点是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和培训人员等信息。其中,学科类培训内容备案材料主要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安排、招生简章等,引进国外课程的要根据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学科类培训人员备案材料主要包括:基本信息、教师资格证明(外籍人员提供学习和工作经历、教学资质或教学能力说明)。

江苏省学习厅表示,将对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格及培训行为进行备案审查,并会同相关部门现有执法队伍开展联合执法。例如,江苏省公安厅负责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的网络安全防护、用户信息保护制度和接入用户身份管理等的备案审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线上盈利性学习机构的登记管理,依法查处违规收费,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上述文件规定,实施前已开展校外线上培训活动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应于12月10日前,完成备案材料在线提交工作。江苏省学习厅称,将通过备案审查及公示的机构列入白名单,限期整改的列入灰名单,拒不整改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列入黑名单,并会同省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南都此前报道,随着学习部7月规范校外线上培训文件的发布,各地对于培训机构的监管从线下走到线上。截至目前,广东、湖南、北京、天津、四川、陕西、河南、福建、山东、广西、贵州、黑龙江、浙江、宁夏等省区市均出台了校外线上培训备案的政策或征求意见稿,在培训内容及时间、教师资质、信息安全、招生宣传、收费行为等方面作出规定。

采写:南都记者 张雅婷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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