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转设,也需兼顾学生诉求

2019-12-25 15:21:10  文/辽宁省朝阳市  浏览 173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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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独立学院转设,也需兼顾学生诉求

▲资料视频截图

近日,“高校突然被转给企业”一事引发舆论关注。据了解,涉事高校是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12月23日,该校官微发布转设情况说明称,目前该院正在开展独立学院转设工作,学院完成转设将成为普通本科高校。根据转设政策要求,独立学院申请转设前须与举办校解除原有办学协议,与母体高校脱钩。有部分学生质疑,学院转设改名将会对未来发展不利。

此事的最新消息是,12月25日,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转设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公告称,为更好地推进学院改革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将进一步研究提出新的转设申报方案,按规定程序听取各方意见后决策,再向上报请转设。

独立学院转设,是个“历史遗留”问题。2008年学习部发布的《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要求,从2008年4月1日起,全国独立学院在5年内符合条件的都要转设为独立建制的普通本科高校。但直到2018年,我国还有265所独立学院,这意味着,2008年时的322所独立学院,只有不到60所完成转设工作。

针对这一问题,解决独立学院的转设工作,就成为当前规范高等学校办学的重要工作。但就现实情形看,要让转设顺利进行,也宜有“全局眼光”,顾及学生的诉求,加强与他们的良性沟通。

按照学习部门对独立学院的转设要求,独立学院必须与原来作为举办者的母体校脱钩,不能再以母体校名义招生、授予学生母体校的文凭。报道中就提到,此次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的转设工作很多学生并不知情,且学校在招生时,也以独立院校作为招生重点,而转设之后,学生可能不再享受到来自学校本部的一些学习资源。

应该说,该校搞院校转设,大方向没问题,转设后的独立学院若由社会力量举办,那就是所完全独立的民办学校,有利于提高学校办学的主体责任意识。但具体操作过程中,确实必须考虑到方方面面,包括师生可能的反应。

揆诸现实,像此次涉事学校这样转设动辄遇阻的独立学院,并不罕见。有的阻力来自母体校,例如一些母体校每年会从独立学院的学费中按一定比例收取品牌费、管理费、场地使用费等,一旦独立院校转设,就要被收取高额的“分手费”;有些阻力则来自独立院校自身,一些独立学院不愿意和母体校脱钩,想继续依靠授予母体校文凭招生、办学。还有的则来自师生,他们可能形成了对以往的运转模式有着惯性依赖。

对独立学院来说,要完成独立转设,不仅需要办学者要摆脱对母体校的依赖、保障独立后的师资质量、课程质量不能低于独立之前;更要周全考虑师生的顾虑,做好转设的解释说明工作,就转设后的学校办学充分听取师生的意见,制订周密、科学的独立转设方案。

目前,在引发舆论关注后,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校方已经做出说明,并明确采取“老人老办法”原则,授予转设之前入校的学生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的文凭,这无疑有助于消除在校生的顾虑。

而从学校独立转设后的长远发展看,在转设后由谁来接盘,学校是选择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都需要有系统规划。目前,当地市委、市政府决定,将按规定程序听取各方意见后决策。这是好事,听取了各方意见、做好了良性沟通、实现了科学决策,改革也会少些不必要的阻力、多些顺畅。

□熊丙奇(学习学者)

编辑 胡博阳 校对 李项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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