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历山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回应珠海分校“升格”

2019-06-01 07:00:00  文/山东大学历山学院  浏览 1527 次

摘要: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的建设设备受到了重视,最近北京师范大学又出台了新的指令,发布了“珠海校区建设说明”,以下简称“珠海校区建设说明”,介绍了珠海校区的办学定位,珠海分校学前学习教学质量的保证,以及学校结束后继续办学的问题。珠海学校服务保障说明

原标题:山东大学历山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回应珠海分校“升格”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的建设设备受到了重视,最近北京师范大学又出台了新的指令,发布了“珠海校区建设说明”,以下简称“珠海校区建设说明”,介绍了珠海校区的办学定位,珠海分校学前学习教学质量的保证,以及学校结束后继续办学的问题。珠海学校服务保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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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指出,珠海校区将充分发挥和突出北师大师范学习的优势和特点,培养全国四个新时代的优秀教师和一流的创新人才,珠海分院停课后,教职员工不会因支校停学而下岗、下岗。珠海校区毕业生的合法权益也将依法得到保障。

发展定位

发挥教师学习的优势和特点

4月,学习部发布了“关于批准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建设的答复”,正式批准了北师大珠海校区的建设,珠海分院将逐年减少招生计划,停止停学招生。

在这一消息传出后,北京师范大学广泛关注珠海校区建设中珠海校区的安排是根据学校的方向、培养目标和入学标准等各种因素决定的,珠海分行将继续加大对学习资源的投入,确保珠海分校的学生发展质量不降低,同时珠海分行将共享质量学习北京师范大学的资源和学校的学生可以获得更多和更好的学习

“规范”明确指出,珠海校区作为北京师范大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将按照总部设在广东、港澳地区的学校总部的同等水平、相同的标准办学,为国家的主要发展战略服务,为广东创新带动的发展战略服务,在人才方面推进北师大双师型建设。培训珠海校区将充分发挥和突出北师大师范学习的优势和特点,培养全国创新型的优秀教师和一流的创新型人才。

 连续运行[工作],持续运转工作制,长期运转状态;

保障北师大珠海校区师生权益

北师大珠海校区的批准北师大珠海校区师生的安置与处理影响着各方的心

根据本说明,在珠海北京师范大学终止学校后,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不允许任何教职员因分支学校受学习而被解雇,并不允许任何教职员终止学校,因为该分支学校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如分类培训和合作研究等,以服务专业人员的成长与发展

同时,北京师范大学还将设立相应的机构,依法保护珠海校区毕业生的合法权益,为符合研究生考试要求的学生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供公务员择业、出国复学、毕业延长、完成学业服务、完成毕业生资格证书和学位证书。珠海校区是根据国家有关高等学习的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颁发的,受国家承认,受法律保护,依法长期有效。

声明还指出,珠海校区毕业生是北京大学校友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将继续分享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北师大校友会和珠海校区校友会将继续为校友提供支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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