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8年厦门市同安第一实验小学秋季招生简章
一、服务区范围
双溪校区:
1.五甲村,包括看守所宿舍楼、东溪花园、五福楼、畜牧站大院内对外经济商品楼、林业局宿舍楼、为和楼;
2.后炉社区中的北镇一里、北镇二里、崎街仔、北镇巷、后炉街、后炉里、后炉宫、太守巷、十字巷、刹口庙、果子园、常青路(部分),包括小坪水库宿舍楼、东溪花园、同顺公寓、祥福阁、北星花园、印发花园、后炉花园、后炉新村、土产楼、为民楼、为安楼、银星花园、新银楼。
3.三秀社区(部分)、同新社区(部分),包括银城佳园、华泰广场、南门新村、东溪新村。
芸溪校区:
1.芸溪居住公园小区;
2.富贵家园1期,祥富佳园,国建瑞祥家园、古龙?翰林阁、古龙?水岸华庭;
3.祥桥芸溪里;
4.华森国际、公园道一号、厦航高郡和祥郡;
5.祥桥社区古溪里原住民。
西洋校区:
1.西洋村;
2.宋宅村下许里;
3.香溪社区:具体包括禹洲溪堤尚城1、2、3、4、5、6、7号地块,鸿梅花园,五显镇政府集资楼,五显镇教师集资楼居住小区。
二.招生办法
(一)新生对象、年龄和报名时间:
1.对象:
①我校服务区内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常住户口适龄儿童(户口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10日);
②购房在我校服务区内且实际入住者子女;
③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子女;
④协议招生对象。
2.年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
3.报名时间:2018年7月8日
4.报名地点:各校区
(二)报名条件
1.服务区内常住户口适龄儿童报名需提供材料:
(1)学龄儿童接受义务学习通知书;
(2)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材料;
(4)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购房在我校服务区内且实际入住者子女申请入学需提供材料:适龄儿童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水电缴费票据(票据缴纳人应与监护人、产权人一致,至少提供半年),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
3.属于政策性照顾类别的,需提供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4.协议招生对象的按协议规定办理。
(三)报名方法
1.我校将于7月1日前在学校门口和服务区内各社区张贴招生通告,公布学校招生片区,依据《义务学习法》于报名日期前一周组织入户调查,向服务区的适龄儿童发放《学龄儿童接受义务学习通知书》。
2.家长或监护人携带孩子,持相关材料,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到学校报名,经学校核对无误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发放抽班顺序号,在指定的时间以抽签的方式进行编班。
3.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登记的适龄儿童,应在接到通知书后3日内向我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未经申请而逾期要求报名者,应书面向学校或区学习-局说明原因,经批准后予以补报(若学校学额已满,将上报区学习-局统筹安排)。未经批准不来报名或超过申请期限不来报名者,学校上报区学习-局,由区学习-局依《义务学习法》处理。
4.购房在我校服务区内且实际入住,但户籍未迁入的适龄儿童,7月8日到校填报《2018年秋季新生(购房入住)登记表》、缴交材料,我校将组织核查、入户调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办理报名手续。
四.招生工作规定
1.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严格执行逐层招生原则。根据招生的层级顺序一般为:服务区内“两一致”适龄儿童、购房在我校服务区内且实际入住者子女、政策性照顾子女、协议招生对象。
2.认真贯彻《残疾人学习条例》。接受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特别是做好轻度智力残疾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3.根据《厦门市同安区2018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同教〔2018〕90号文件精神,我校不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加强招生宣传工作,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
5.严肃招生纪律,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公开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6.根据区学习-局招生工作意见,学校8月25日接受非起始年级转学的预约登记,8月31日前根据学位情况给予统筹。
未尽事宜,遵照《厦门市同安区2018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同教〔2018〕90号)文件精神执行。
厦门市同安区第一实验小学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日
声明:本站原创/投稿文章由板报学习网
编辑发布,所有权归板报学习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板报学习网立场;如有侵权、违规,可直接反馈本站,我们将会作删除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banbaoedu.com/zhaosheng/289.html